【案例】北京建筑律师执行异议之诉需综合判断异议人是否享有阻却执行的民事权益

发布时间:2023-04-28

执行异议之诉需综合判断异议人是否享有阻却执行的民事权益-﹣再审申请人易某萍与被申请人萍乡市富新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熊某、刘某等39人、原审第三人萍乡太红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1)判断执行标的能否执行,需查明案外人就执行标的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以此确定异议人所享有的权利在效力上是否优先于申请执行人的权利。

(2)执行异议之诉中,在考量权利优先性问题时,应当结合案外人与执行标的的关系的性质、被执行人对执行标的支配权的范围、执行标的是否构成交易的信赖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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