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永安市燕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郑某南、远东(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高某珍

发布时间:2023-04-28

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永安市燕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郑某南、远东(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高某珍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1)如果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债务人的相关财产处分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撤销权的条件,则依法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就与该生效裁判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从而具备了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

(2)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立案后,受案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审理。对方当事人就第三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及其他起诉条件提出异议的,亦需经合议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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