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2019年12月16日法发〔2019〕35号)

一、充分认识善意文明执行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

1.充分认识善意文明执行重要意义。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执行权益影响。

2.准确掌握善意文明执行精神实质。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

二、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

3.合理选择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在不影响执行效率和效果的前提下,被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先执行某项财产的,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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