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用)】

发布时间:2023-08-10

xxxx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 xxxx )……民终……号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xxx ,……。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xxx ,..

委托诉讼代理人: xxx ,……。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xxx ,……。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 xxx ,……。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 xxx ,……。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xxx ,……。

委托诉讼代理人: xxx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上诉人 xxx 因与被上诉人 xxx /上诉人 xxx 及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 xxx ……(写明案由)一案,不服 xxxx 人民法院( xxxx )……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因涉及……(写明不开庭的理由)不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 xxx 、被上诉人 xxx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 xxx (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x 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概述上诉人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xxx 辩称,……(概述被上诉人答辩意见)。

xxx 述称,……(概述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陈述意见)。

xxx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原告/反诉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概述一审认定的事实)。一审法院认为,……(概述一审裁判理由)。判决:……(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围绕上诉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的,写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事实,本院认定如下:……(写明二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一审查明相关事实的评判)。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 xxx 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xxx 审判员 xxX 审判员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院印)

法官助理 xxx

书记员 xxx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等制定,供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终结,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维持原判用。

2.上诉人在一审诉讼地位有两个的,按照本诉、反诉的顺序列明,中间以顿号分割。例如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3.有多个上诉人或者被上诉人的,相同身份的当事人之间,以顿号分割。双方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写明:上诉人 xxx 、 xxx 因与上诉人 xxx (列在最后的上诉人写明上诉人的身份,用"因与"与前列当事人连接)。原审其他当事人按照一审判决列明的顺序写明,用顿号分割。

4.多个当事人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针对该上诉请求的答辩的顺序,分别写明。如当事人未答辩的,也要写明。

5.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一审认定事实问题没有争议的,写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一审查明事实有遗漏或者错误的,应当写明相应的评判。

6.判决结果分不同情形写明

情形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的,写明:

综上所述, xxx 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情形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维持原判的,写明: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对一审认定事实作出概括评价,如存在瑕疵应指出)、适用法律……(对一审适用法律作出概括评价,如存在瑕疵应指出),但裁判结果正确,故对 xxx 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xxx 法》第 x 条(适用法律有瑕疵的,应当引用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维持原判,对一审诉讼费用负担问题不需调整的,不必重复一审诉讼费负担。如一审诉讼费负担错误需要调整的,应当予以纠正。

8.按本样式制作判决书时,可以参考第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样式的说明。

【应用】

1.根据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2022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将原样式和说明中的相关条文替换为新条文。

2.根据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在原样式院印之下、书记员之上增加"法官助理"。

【裁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三百三十二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维持。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