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民事调解书(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用)】

发布时间:2023-08-13

xxxx 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xxxx )……民特……号

申请人: xxx ,……。

被申请人: xxx ,.……。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 xxx 与被申请人 xxx 申请撤销……(写明仲裁机构名称、仲裁书的文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Xxx 申请称,……(概述申请人的请求、撤销裁决的事实和理由)。

Xxx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意见)。

……(概述案件事实,写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结果)。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一、……;

二、……。

(分项写明调解协议内容)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调解协议包含诉讼费用负担的,则不写)。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xxx

审判员 xxx

审判员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院印)

法官助理 xxx

书记员 xxx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制定,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劳动争议终局裁决的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特"。

3.当事人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应用】

1.根据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原说明中的相关条文替换为新条文。

2.原说明引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三条已失效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二十三条吸收。

3.根据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在原样式院印之下、书记员之上增加"法官助理"。

【裁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二十三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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