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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91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
发布时间:2024-07-19
第191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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