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申请书(必要生活费用)

发布时间:2025-01-11

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保留(支付)必要生活费用:XX万元。

申请人是与X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中的被执行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积极按照裁判文书履行义务。

但是,由于申请人目前的无经济来源,生活没有保障、在北京看病没有费用。因此希望贵院遵照《民事诉讼法》第254条“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保留并支付给申请人人民币XX万元(详见附件)。

申请人病情严重,情绪越来越无法控制,为了防止申请人在北京上访、为了朝阳的和谐稳定、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依法保留并支付给申请人人民币万元。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日期:


附件:

一、申请人及其必须抚养的人名单及相关生活必须费用证据:

二、申请人治疗费用相关证明证据: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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