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对债权及收入的执行

发布时间:2020-06-26


【到期债权执行的一般规定】民法院执行液执行人对他人的到糊依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中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换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利害关系人对倒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七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法院不予支持。

【提出异议的形式】 次债务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次务人答字或盖章,

【指定期限内的异议】

次债务人在展行通知指定的期问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次债务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

【无直接法律关系的异议】次债务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现范第 621 条规定所指的异议次债务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的,可以对其承认的分强制执行

【指定期限内未提异议】次债务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截定对其强制执行,此载定同时送达次债务人和被执行人

【放弃债权或延缓行期限】被执行人收到人民法院履行通知后,放弃其对次债务人的权或延缓次债务人履行期限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仍可在次债务人无异议又不履行的情况下子以强制执行

【擅自履行的责任】次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后,推自向被执行人履行,造成已向被执行人履行的财产不能追回的,可以其妨害执行的责任

【次债务人到期权追索的禁止】在对次使务人价出制行裁定后,次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次债务人对住人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被执行人对他人经生效法文书硫定的到债权,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按照法律、可法解释关于到期债权执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已进入制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求该到期债权的执行法院协助冻结、提取被执行人的应得款项。

【未到期债权的执行】对被执行人的末到期侦权,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待债权到期后参照到期债权予以执行。次债务人仪以该债务未到期为由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对该债权的冻结。

【擅自支付的责任】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为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向被执行行人或者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追回:。

【离体金、退休金,养老金】对于离体金,退体金、养老金,在铜出必要的生活费用外人民法险吗以作为被抗行人的财产子以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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