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价确定原则

发布时间:2020-06-26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作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

未做评估的,保留价由法院参照市场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