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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中,承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06-27
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中,承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其中合作一方以自己名义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要求其他合作方对欠付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
承包人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为被告追索工程款的,应依承包人的起诉确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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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承租建筑物后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当如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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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以发包人拖延结算或欠付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工程的,如何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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