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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执行
申请再审、申诉后,是否能停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发布时间:2020-06-27
申请再审、申诉后,是否能停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执行?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对行政案件提出申请再审的,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法院决定再审的,原判决的中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206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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