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确山:执结工程款 不让申请人流汗又流泪

发布时间:2020-07-11
河南确山:执结工程款 不让申请人流汗又流泪
       近日,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多次沟通,成功执行完毕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7月,李某为同村的张某等八家贫困户改造房屋,工程款15840元由李某先行全款垫付,危房改造工程完工后,经县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款打到了张某的银行卡上,工程款到帐后张某便将钱取出并把银行卡注销,经过村委多次协商,张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后为维护合法权益,李某起诉至确山县人民法院。确山县法院于2020年1月22日做出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李某来到确山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依据法律规定,向张某发送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线上系统网络查控冻结张某名下银行卡存款。
确山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张某进行沟通,向张某释理说法,说明其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后张某在执行局干警的教育下,将15000元现金拿到确山法院交到李某手中,李某也自愿放弃剩余840元案款。本次执行案件以执行完毕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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