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山东省

发布时间:2020-11-01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xx,男,汉族,出生1961年12月10日,身份证号:xxx,职业:无业,电话:xxx,现住址:xxx。

原告:来加明,女,汉族,出生xxx,身份证号:xxxX,职业:无业,电话:xxx,现住址:xxx。

被告:xxx,男,汉族,出生xxx,身份证号:xxxX,职业:无业,电话:xxx,现住址:xxx。

被告:xxx,女,汉族,出生xxx,身份证号:xxxX,职业:无业,电话:xxx,现住址:xxx。

案由:消除危险纠纷

诉讼请求

1、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2、要求判令被告赔礼道歉;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以及其他一切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相邻关系,20xx年xx月xx日以来,二被告(系夫妻关系)多次对二原告(系夫妻关系)房屋的西墙外墙根进行挖土,给原告的房屋造成倒塌的危险,多次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不仅不听,反而于2020年10月25日把原告打伤住院,现情况紧急,二被告的行为可能造成屋倒人亡的危险,无奈诉之法院,请求贵院依法(物权法第35、66、84、91条)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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