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诈骗罪报案材料

发布时间:2020-12-14

北京建筑律师诈骗罪报案材料

报案人:赵xx

地址:xx省xx市xx区xxxxG区10栋1单元302室

联系电话:1851432xxxx

被报案人:李xx

地址:xx省xx市xx区xxxx13栋3单元1305室

联系电话:13578973422

报案请求:

请求依法立案追究被举报人李xx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20年10月15日开始至2026年10月28日为止,被举报人以合法借款形式,虚构做买卖的事实、虚构有银行卡抵押、虚构有汽车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真相,向被举报人骗取26万元。

2020年11月15日还款日期后,被举报人采取不接电话进行推脱;以没有钱为理由;以他父母不替他还钱为理由;以还欠他人20万为由;以还欠商店钱款为由,从而以达到不支欠款,非法占有的目的。

从被举报人在微信聊天记录上来看,他已经欠了三家的巨额款项,都是也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拒不还款,非法占有。

被举报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侵占举报人的财产,到现在他也没有说出做的是什么买卖,被举报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如前所述,被举报人有诈骗罪的嫌疑,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报案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局报案,请求贵局予以立案侦查,依法查明真相,追究李长越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此致

xx市xx区公安局

报案人:

2020年12月14日

附:

1、借款协议;

2、资金流转凭证;

3、微信交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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