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介
河北省现有191个法院,其中高级法院1个,中级法院12个,基层法院178个。
1949年9月5日,河北省人民法院伴随着全国即将解放的隆隆炮声在保定市宣告成立,院址在保定市法院街。1954年12月根据全国人大通过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正式改称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58年4月18日河北省第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决定省会由保定迁往天津,1959年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地点由保定市迁至天津市,院址先后设在天津市哈尔滨道(后迁至重庆道)。1966年5月,省会由天津迁到保定,省党政机关采用“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被安排到保定市及周边各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天津市迁至满城县城。随即“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常工作陷入停顿。1968年1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公告,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2月3日,经中央批准河北省革委会在石家庄市成立,石家庄市由此成为河北省新省会。1972年10月24日,省委决定恢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年12月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石家庄市合作路正式挂牌办公。1976年5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合作路迁至中山西路,1987年5月又由中山路迁至石邑路7号(现裕华西路65号)办公至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历任院长杜佩珊、宋志毅、孙光瑞、吴庆诚、吴启秀、王树华、陆治国、张屏东、李永进、平义杰、李玉成、刘瑞川、高勇,现任院长卫彦明。
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19年前三季度,新收案件95.64万件,同比上升10%;结案74.34万件,同比上升13%。王东峰书记2019年2月视察河北高院时、周强院长2019年6月在河北调研时,对河北法院服务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乡镇一法庭、诉讼服务、智慧法院建设、执行、家事审判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办公室 | 政治部 | 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
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 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 新闻处 |
立案一庭 | 民事审判第一庭 | 民事审判第二庭 |
民事审判第三庭 | 刑事审判第一庭 | 刑事审判第二庭 |
刑事审判第三庭 | 刑事审判第四庭 | 行政审判庭 |
环境保护审判庭 |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 审判监督第一庭 |
审判监督第二庭 | 审判监督第三庭 | 复议监督庭 |
协调指导庭 | 申诉审查庭 | 综合管理处 |
研究室 | 司法警察总队 | 司法技术辅助室 |
计划财务装备处 | 机关事务管理处 | 机关党委 |
监察室 | 老干部处 |
联系方式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