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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发布时间:2021-01-18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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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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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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