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

发布时间:2021-01-19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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