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发布时间:2021-01-19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