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

发布时间:2021-01-19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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