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价款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因材料、人工等大幅上涨因素,与订立合同约定价款明显偏离实际,是否可以适用情势变更?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合同固定价款未约定计取风险包干费,在人工、材料变化10%以内由承包人承担,超出10%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2、约定计取风险包干费,如果价款波动超出风险包干费的50%时,则在扣除风险包干费用后按上条执行。
合同法解释二26;合同法54、60、109;
情势变更不是商业风险,金融危机不属于不可抗力。
双方当事人为工程造价发生争议,如双方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上填有造价总额,可以以此结算。证据规则72.合同法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