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私建阳光房惹祸 恢复原状

发布时间:2021-11-26

安徽合肥:私建阳光房惹祸 恢复原状

业主私自对顶楼公共空间进行改造,搭建阳光房,破坏了顶层保温层及防水层。遭遇一场大雨后,大量雨水进入电梯机房,导致电梯发生故障。物业公司将业主告上法庭。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法官多次来到案涉现场,化解纠纷,维护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查看地面恢复状况。

何某和丈夫购买了瑶海某小区顶楼一处房屋,入住后发现楼上尚有较大空间,盘算着进行改造,搭建一个阳光房。他们私自找来施工人员,对顶楼公用空间的墙面等进行施工,破坏了原有的保温及防水层。2021年3月1日,一场大雨突如其来,导致大量雨水进入电梯机房内,电梯因进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楼内12户住户出行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为保障业主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物业公司先行联系维修公司对电梯进行维修,并垫付了相关费用。因与何某就恢复顶楼外墙原状、支付电梯维修费用等协商无果,物业公司遂将何某诉至瑶海区法院。同时,辖区城管部门也向何某发来整改通知,限期她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毁坏的墙面恢复原状。

法官与申请执行人确认调解协议履行情况。

案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何某将损坏的墙面恢复原状,墙面保温层性能与原来一致;一次性支付物业公司电梯维修费用3500元。

由于何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加上天气连续降雨,损坏的墙面始终存在渗水隐患,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上门对何某进行释法明理,要求她尽快履行调解协议上的义务;协调双方确定恢复墙面原状的时间,物业公司同意对何某施工所需用电等给予便利。

验收墙面恢复状况。

5月28日,在执行法官、社区干部和物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确认何某已就墙面恢复原状事项履行完毕,并付清了电梯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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