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延期举证申请书//河北省

发布时间:2022-08-26

延期举证申请书

申请人:徐xx,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敏,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请求事项:

申请延长你院(2022)x2071民初xxx号徐xx诉xx州xxx投资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举证期限至2022年9月30日。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徐xx诉xx州xx投资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举证期限自2022年××月××日至2022年9月9日。

现由于原告徐xx所在地xx因新冠疫情已经封城,外地律师及工程预算人员不能到xx一起组织证据,大量的证据及工程量计算等工作需要延迟完成,因此不能按贵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完成举证任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特此申请,批准为盼。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2年8月26日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