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情形
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包括开庭质证、交换笔录、代理词、答辩状中均为体现的。
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应当主动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当事人申请,法院决定,法官仍参加了审判。审判人员包括一、二、再审程序审理的审判人员。 审判组织(一、二、再审)不合法;陪审员独任审理的;应合议庭而采用独任审理的;合议庭成员曾参加同一案件一审、二审或再审程序的;参加开庭的审判组织成员与参与合议、在判决书、裁定书上署名的审判组织成员不一致的;变更审判组织人员未告知当事人的;适用法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确有错误;适用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一致的;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实施的法律的;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上优于下、特优于普、强优于任、例外优于一般、后优于前);明显违反立法本意的;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提供书面申请书,申请书载明被调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提供证据线索。
民事再审审查围绕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分为形式审查、事由审查、审理程序。认定申请再审事由是否成立,并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发挥权利救济、监督纠错、再审过滤、矛盾化解等多种功能。 裁定再审的标准; 原判决、裁定存在《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7-13项,应当认定再审事由成立。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6项申请再审的,法院判断再审事由是否成立,应当审查原判决、裁定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是否存在影响基本事实、案件性质、裁判结果等情形。
法院未收集的证据; 1、对审理案件法院认定案件基本事实所必须的证据;2、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法院依职权调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材料;需要鉴定、勘验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应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提供的;3、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提供书面申请书,申请书载明被调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提供证据线索。
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不允许当事人行使辩论权或者不送达法律文书。
再审听证范围;1、提出新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以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申请再审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民事再审事由;1、实体性事由(民诉200条1-4项);2、程序性事由(民诉200条5-13项);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或者一审未上诉的,应当交付诉讼费,其他情况不交。法院审理再审申请时间为3个月。
抗诉、检察建议事由 是指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13种事由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事由成立的,应当径行裁定再审。经过审理申请超过再审申请期限或者再审事由超出民诉法200条规定事由的,裁定驳回申请。 一方人数众多;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一方为三人以上的案件,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
双方为公民的案件;无论一审、二审、再审各方当事人均为公民的案件。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的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 对该判决不服,不可以申请再审,因为不具备再审申请人主体资格。 当事人并未死亡或注销,法院以其诉讼继承人作为诉讼主体而做出裁判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原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为由申请再审。民诉法200;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11; 审查案外人申请再审,重点审查申请人主张权利是否符合法定情形。不是民事诉讼法200条事由。 一般案外人(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案外人(执行标的物)物的所有权人、物的担保权人、物的用益物权人。案外人申请再审不以提出执行异议为前置程序。民诉227;审判监督解释5;
案外人只有对原判决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才可以向作出原判决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符合撤销之诉也可以提起。民诉199,277;审判监督解释5; 调解生效后,确定标的损害案外人主张物权利益,并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案外人可以申请再审或提起撤销之诉。民诉56,227;审判监督解释5;物权法2; 第三人撤销之诉不能完全取代案外人申请再审,两者在适用范围、启动使用。审理对象均由差异。民诉56.3;审判监督解释5;
案外人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抗诉事由不是法定事由,法院协商,建议对抗诉事由进行修改,否则裁定不予受理。民诉200、208、211;全国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纪要14;审判监督解释
5; 不可抗诉的裁定范围;法律明确规定或不具有诉的内容且不能进行再审的。民诉154、200;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若干意见5、6、9;诉前保全不可抗诉;诉前保全抗诉,法院不予受理。民诉101、198、200、208;
抗诉对象;当事人再审申请被驳回,检察院只能对原审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民诉14、154、198、200、208、209;审判监督解释26;受理审查意见31;民通意见90;最高法、最高检关于8; 调解书抗诉; 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可以抗诉。民诉208;
人民检察院以自己调查取证获得的新证据应在法庭上予以出示,并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予以说明。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中的当事人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缺席判决或撤诉处理。 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后,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和解撤诉的案件,并非一定要在裁定书上载明“恢复原判决执行”,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再审审理中发现审查认定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裁定不正确,不属于人民法院再审审理范围。 原审案件被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再审,接受指定的异地法院能可将该案件发回重审。对于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裁定再审后,应根据再审法院属于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确定适用不同程序予以处理。再审案件审理中,被申请人被注销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诉讼。在再审程序中,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