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三章执行的申请和受理2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3-03-09

2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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