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外籍当事人的委托代理】

发布时间:2023-03-09

46.【外籍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执行案件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需要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执行案件代理人,但在执行程序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权。

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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