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未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当事人的变更、追加】

发布时间:2023-03-09

76.【未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当事人的变更、追加】对已参加诉讼但生效裁判未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当事人,人民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直接在执行程序中作出追加或变更该当事人为被执行人的裁定,但追加或变更该当事人为被执行人的事实和理由已在诉讼过程中经审判部门审查并予以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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