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统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标的最少在诉讼标的额一亿元以上

发布时间:2023-03-12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统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标的最少在诉讼标的额一亿元以上

1、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和五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工程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管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一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