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判决、裁定的范围】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2

248.【判决、裁定的范围】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丁该条规定的裁定。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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