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执行律师曹敏电话15801061959//【有送达地址的拟制送达】

发布时间:2023-03-12

329.【有送达地址的拟制送达】

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民事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或由他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330.【辅助送达】

在送达工作中,可以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和社会力量,加强与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做好送达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要求基层组织协助送达,并可适当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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