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467.【轮候查封的期限起算】
轮候查封、扣押、冻结不产生正式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裁定书及其协助执行通知书无须记载期限,不需要续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
裁定书及其协助执行通知书记载期限的,可以明确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自转为正式查封、扣押、冻结之日起开始计算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未予明确的,自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
人民法院在办理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时,可以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载明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转为正式查封、扣押、冻结后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