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538.【权利人通知】
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国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①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木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