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2.【网拍的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由于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但拍卖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或者已经就相关瑕疵以及责任承担予以公示说明的除外;
(二)由于系统故障、病毒人侵、黑客攻击、数据错误等原因致使拍卖结果错误,严重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三)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四)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的;
(五)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享有同等权利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竞买条件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①
593.【网拍撤销后的权利救济】
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②
594.【网拍服务提供者责任】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具有法定免责事由的除外。③
595.【网拍中特定人员行为的禁止】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1项至第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①
596.【网络服务提供者处罚】
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从名单库中除名:
(一)存在违反本规范第566条第2款规定操控拍卖程序、修改拍卖信息等行为的;
(二)存在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泄漏保密信息等行为的;
(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定受到处罚,不适于继续从事网络司法拍卖的;
(四)存在违反本规范第595条规定行为的;
(五)其他应当除名的情形。
网络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①
597.【网拍异议、复议的处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异议、复议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
案外人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②
598.【网拍规则的适用情形】
执行程序中委托拍卖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实施网络拍卖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司法拍卖的规定。599.【启动网络司法变卖】
执行债权人不接受抵债又无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网拍二拍流拍之日起十五日内发布网络司法变卖公告。①
600.【选择网络司法变卖平台】
人民法院采取网络司法变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的平台上实施。原则上沿用网拍程序适用的平台,但申请执行人在网拍二拍流拍后十日内书面要求更换到名单库中的其他平台上实施的,执行法院应当准许。②
601.【发布变卖公告】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六十天,人民法院应当在公告中确定变卖期的开始时间。
变卖动产的,应当在变卖期开始七日前公告;变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变卖期开始十五日前公告。变卖公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财产、变卖价、变卖期、变卖期开始时间、变卖流程、保证金数额、加价幅度等内容,应当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网络司法变卖的变卖价为网络司法拍卖二拍流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