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8.【销案】 北京建筑房地产法律顾问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4

648.【销案】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销案"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

(二)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在先的;

(三)受托法院报经高级人民法院同意退回委托的;@

(四)首次执行案件因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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