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8.【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执行】

发布时间:2023-03-14

748.【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上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①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