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5.【抵押土地上新增房屋的执行】

发布时间:2023-03-14

755.【抵押土地上新增房屋的执行】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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