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收入的执行 777.【对收入执行的一般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14

二、对收入的执行

777.【对收入执行的一般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人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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