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6.【"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二)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一)仲裁机构未依照仲裁法规定的程序审理纠纷或者主持调解,径行根据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签订的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的;
(二)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未保障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提供证据、答辩等仲裁法规定的基本程序权利的。
前款规定情形中,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以约定弃权条款为由,主张仲裁程序未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