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984.【不予执行的审查处理】
被执行人依照本规范第979条第1款规定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不予执行申请。
公证债权文书部分内容具有本规范第979条第1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对该部分不予执行;应当不予执行部分与其他部分不可分的,裁定对该公证债权文书不予执行。③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违背公序良俗的,裁定不予执行。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