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曹敏电话15801061959//民事审判权,

发布时间:2023-03-28

民事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案件的权力。该权利主要包括案件管辖权,诉讼文书送达权,调查取证和质证、认证、采证权,开庭审理权,主持调解权,诉讼指挥和程序管理权,强制措施决定权,判决、裁定权等。本条第1款规定了民事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原则,第2款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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