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同一支付令申请的部分支付请求提出异议,如何处理?
1.债权人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提出单一支付请求,债务人就数量有争议,只对一部分提出异议的,异议的效力不应及于全部,不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2.债权人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提出多项支付请求,债务人仅就其中一项或几项请求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其他各项请求的效力。
3.债权人基于数个债权债务关系请求同一给付,债务人只对一部分债权债务关系提出异议的,效力应及于全部。
4.债权人基于数个不同的债权债务关系请求数个不同给付,且各个请求之间有牵连关系,债务人仅对部分请求提出异议的,效力应及于全部。
5.债权人基于不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提出多项相互独立的请求,各请求之间无牵连关系,债务人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请求提出异议的,则异议对其他给付请求无效。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版,第972~9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