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释明和引导
1.司法便民举措
应将《再审申请书》样式及《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知》张贴于接待窗口醒目位置。同时,这些材料在上海法院网(http://shfy. chinacourt . gov . cn )相应栏目也都予以公开。当事人要求了解关于申请再审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的,既可告知相应网址,也可免费发放纸质材料。对于当事人的疑问,应当耐心、准确地予以解答。
2.申请再审渠道
当事人或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外人可以通过到申请再审立案窗口当面递交或者邮寄、快递的方式申请再审。
2018年7月1日起,民商事再审申请网上立案系统向上海市三级法院开放,全面运行。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错误的,可以委托律师通过律师服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网上再审申请。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渠道拓宽,诉讼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