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条文注释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诉讼当事人就争议的问题,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其民事纠纷的活动。人民法院在诉讼的过程中,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自愿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时,必须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包括调解活动的进行和调解协议的达成,都必须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的调解活动必须依法进行,调解的过程和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都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这里的合法性,既包括程序合法也包括实体合法。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