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民典总)

发布时间:2022-03-16

第一条【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

共204条

第一章是民法总则的“总则”,规定的是民法典最为基本的内容。民法总则草案第一章章名原为“基本原则”。有的意见提出,第一章的内容既包括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也包括立法目的、调整范围、法律适用规则等内容,“基本原则”的章名难以涵盖这些内容,有的建议修改为“一般规定”,有的建议修改为“基本规定”。综合各方面的意见,

第一章的章名最终确定为“基本规定”。

本章共12条,主要内容包括民法立法目的和依据,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适用规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释解与适用】

立法目的是制定法律的根本目标和宗旨。在法律的第一条规定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符合我国立法的惯例。如《合同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物权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侵权责任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民法的立法目的包括哪些,立法过程中存在不同观点。有的意见认为,民法的立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障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有的意见认为,包括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有的意见认为,还应包括维护人的自由和尊严、增进人民福祉等。《民法通则》第一条规定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本条根据各方面意见,在民法通则规定的立法目的基础上,规定了五个方面的立法目的:

一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兼具人身和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等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是民法的首要目的,也是落实和体现宪法精神的表现。可以说,《民法总则》的全部规定都是围绕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而展开的。

二是调整民事关系。民事权益存在于特定社会关系之中,民法保护民事权利,是通过调整民事关系来实现的。调整社会关系是法律的基本功能。一个人无时无刻不与外界发生各种关系,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有的涉及市场交换关系,有的涉及家庭生活关系,有的涉及友情关系,不论哪种关系,都需要通过一定的社会规则加以规范,否则将可能陷人混乱。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有道德、法律等不同类型,其中法律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民法调整的仅仅是民事关系,民事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民事关系根据权利义务内容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民法通过各种具体制度、规则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和实现民事主体之间生活秩序的和谐。

三是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民法保护单个主体的民事权利,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确立并维护整个社会的民事生活秩序。民法确立维护婚姻、家庭等社会秩序,使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处于稳定有序的状态。同样,民法通过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权关系、交易关系,实现对经济秩序的维护,使得民事主体享有合法的财产权,进而能在此基础上与他人开展交易,从而确保整个社会的经济有条不紊地运行。

四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法律是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并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已形成。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推进,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于提高权利保障的法治化水平给予的期望越来越高。编纂民法典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这种法治需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通过编纂民法典、制定民法总则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高度凝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内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的基本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融人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融人法律,转化为法律规范性要求,将法律法规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载体,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追求、公民的价值准则。编纂民法典,健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可以强化全社会的契约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法治建设的要求,应当强调在民事活动中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自由、平等、公正、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规定明确了《民法总则》的立法依据。宪法是民法的立法根据,民法的规定必须体现宪法精神,落实宪法的要求,不得违背宪法。不仅民法的实体内容应当落实宪法的原则和要求,民法制定的立法程序也必须符合《宪法》关于立法制度和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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