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住建部通知:6月起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重点查7项

发布时间:2020-07-02

住建部通知:6月起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重点查7项

6月1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6月起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重点查7项!

住建部通知:6月起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重点查7项

1、整治时间:2020年6月开始,为期4个月。

把“三书一函”作为专项整治的切入口;

加强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

通过现场巡查、档案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管。

2、整治重点7个: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处罚方式: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作出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记入信用档案,开展信用惩戒,直至清出市场。

此外,住建部还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鼓励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实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评定分离等方式方法,加强对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的共享、分析和应用,提高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评标定标终于要分离!原《招标投标法》中,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排名第一位的候选人一般就是最终的中标人,招标人并没有太多的选择空间,随着《招标投标法》的修订:将流程优化为,先由评标委员会评出几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然后由招标人从候选人中选择一位中标,将决策权还给招标人,并强调了评标委员会的职能性;以及《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发布,评标定标终要分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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