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工资不还 公司被罚款老板被判刑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案恩施某实业公司被罚款2万元,老板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并被责令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2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某与覃某某系夫妻关系,2014年6月注册了恩施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某某;2016年3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覃某某,但覃某某未参与公司经营活动。2016年8月,该公司承接了来凤县一新建移民住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该公司先后聘请40余名工人进行建筑、粉刷、木工等作业,施工期间仅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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