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曹敏:区分建设工程“黑白合同”与合同变更
认定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主要标准之一就是另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对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变更。同时要注意并非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只要形式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作出了变更就构成“黑白合同”,如在“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昭通市泰斗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对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另行签订的《7月29日补充协议》是否构成“黑白合同”,二审法院认为,虽然补充协议取消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款计价后总额下浮5%的约定对中标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确有变更,但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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