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预警提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关于支付预警提示的通知

各单位:

为维护公司信誉,有效预防因资金支付导致的涉诉风险,提升风控管理的日常建设需求,现就开展支付预警提示工作的事宜通知如下。

各生产单位应合理安排各项费用的支付计划,规范款项支付和结算行为;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细致谨慎地应对材料商与供应商的催付行为,有理有节地制订资金支付计划;重点关注欠款时间久又再无合作的供应商、分包商、联合经营体项目的下游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结算确认。

树立风险预警防控常态意识,着重关注生效判决的即时履行,强化资金支付的监督工作,确保其实际落实到位,避免发生被强制执行、被查封等给公司造成被动不利局面的事件,为公司的平稳运行保驾护航。同时,各职能人员应当主动及时且采取良好的方式方法进行沟通协调,保证信息的有效传递。

请各单位就有关付款事宜作全面审查,法务分管领导根据事态的紧急程度研判所涉支付事项的风险,并与物资采购、财务、商务等人员及时协商采取可行的应对措施,形成有效预警,提前防范。法务联络员按要求填报支付提示预警表,于每周四中

一。待法务部分析汇总后,于周五

午12:00前交至法务部邮箱:_

中午前转呈公司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

符合下列所述条件的需填报支付提示预警表(见附件):

(1)已办理结算并满足合同支付条件;

(2)无争议事项;

(3)已发催款函或律师函且协商无果;

(4)书面协议还款期已至;

(5)支付协商失败;

(6)生效需支付法律文书。

上述条件中,第(1)(2)项是必备条件,第(3)(4)(5)项是选择条件,第(6)项为无条件支付。若无上述情况则在支付提示预警表中填写"无"。

附件:支付预警提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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