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查控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应当履行执行义务的财产数额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xx)京xxxx民初xxxx号 《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贵院递交申请执行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请求贵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应当履行执行义务的财产数额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