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法律顾问咨询(一)单方行为、双方(多方)行为与决议行为

发布时间:2023-05-10

(一)单方行为、双方(多方)行为与决议行为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仅需一方意思表示还是必须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1.概念。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类行为的特点是不需要相对人的同意,该行为即告成立。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有的是有相对人的,如遗嘱、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等;还有的是无相对人的,如抛弃所有权等。在无法律特别规定时,一方意思表示完成,该民事法律行为即生效。

双方(多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类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是必须有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且必须相互结合、彼此一致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典范。除合同外,还存在由具有相同内容的多方意思表示合致(平行的合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也称共同行为,如社团章程订立行为等。

决议行为简称决议,又称组织内部行为,是指社团组织成员依照一定规则(多数决规则)实施的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决议主要发生于社团内部,不直接产生对外法律效果。与共同行为不同的是,决议经多数表决而形成,因此不是意思表示全部平行的合致,而是多数平行的合致,但其对没有表示同意的表决成员也具有约束力。

2.区分意义。法律对三者的成立要求有所不同:单方行为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双方及多方行为需要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仅有意思表示却没有达成一致的,行为仍不成立;决议行为则通过多数决方式或程序形成意思表示的合致而成立。《民法典》第134条第1款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第134条第2款规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