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投标联合体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3-07-25

联合体协议书

xx 公司、 xx 公司自愿组成 xx 联合体,共同参加 xxx 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xx公司为 xxx 项目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等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xx 份,联合体成员和发包人各执 xx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成员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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